各位老师:
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有关工作,方便老师项目执行与经费开支,学校正在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转入工作。
需要办理国自然项目转入的老师,请提前将项目申请书、批准通知以及计划书扫描件发送至科学研究部邮箱osr@gbu.edu.cn。
一、依托单位变更申请流程
1.负责人登录基金委ISISN系统,在“在研与结题”一栏中制作项目变更,由原依托单位系统审核并提交基金委。注意:表格中“具体原因”一栏必须填写。
2.原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审核变更申请材料,并提交基金委。
3.负责人打印原单位审核通过的变更审批表一份,原单位和新依托单位(学校)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出。
4.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,原单位可在系统中查询到批准通知,项目负责人可接收到基金委邮件。
5.项目负责人打印基金委批准通知,到原单位办理直接经费转出手续(已拨付原单位的间接经费不转出,未拨付的间接经费基金委会直接拨至新单位)。
6.基本户信息如下:
单位名称:大湾区大学(筹)
单位税号:1244 1900 MB2D 9544 7C
单位地址: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3号A5栋19层
户名:大湾区大学(筹)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
银行账号:2010 0504 2910 0267 222
二、已批复变更后续流程
1.联系原单位办理经费转出。所需材料以原单位要求为准。
2.请原单位财务部门开具项目开支明细表,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。
3.待经费拨入我校后,科研部、财务部开展上账工作。
附加说明:
1. 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无法转入。
2.根据基金委最新政策,以博士后身份申请的国自然项目,可以进行项目变更。
3. 其他类型项目转入的,请联系科学研究部。
科学研究部
2023年9月26日